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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绍兴日报》头版:嵊州设立首个公益诉讼重点保护示范点
近日,《绍兴日报》头版刊发报道《嵊州设立首个公益诉讼重点保护示范点 构建安全保障体系 守护小舜江水源地》,介绍嵊州市人民检察院与谷来镇政府通力协作,共同守护小舜江水源地的积极举措。全文如下:
嵊州设立首个公益诉讼重点保护示范点
构建安全保障体系 守护小舜江水源地
“任何破坏小舜江水源地保护的行为,我们都会重点关注,并立即介入。”昨天(5月22日),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在谷来镇设立小舜江公益诉讼重点保护示范点,加大对小舜江水质的保护力度,而这也是该院设立的首个公益诉讼重点保护示范点。
小舜江是我市重要水源地。眼下,谷来镇正依托美丽整洁的小舜江,大力发展森林康养、生态农养、山水游养事业,激活香榧林下套种冬瓜、中药材和生态养蜂经济,进一步焕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。
据悉,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和谷来镇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,相互通报在水源保护领域的重要工作部署、重大政策决定和重大事件、舆情等,共同研究解决普遍性问题。此外,双方将推进生活面污染、农业面污染、交通穿越和小微企业污染等污染防控,完善协调联动机制,健全水源地日常监管。对破坏水源地生态环境的线索,谷来镇政府可定向通过基层治理四平台向嵊州市人民检察院移送,检察院及时分析研判并反馈处置结果。
“此举将构建起小舜江水源地安全保障体系,进一步守护好小舜江。”嵊州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表示,该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,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保护,运用行政公益诉讼、民事公益诉讼、刑事检察等手段,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。
来源:绍兴日报
编辑:鲁晓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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